KL4LM(A)矿用LED灯:
1.1产品特点:
KL4LM(A)型矿灯是根据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等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制造的,该矿灯具有体积小、重量轻、随身携带方便、寿命长、照度高、充电快、无污染、免维护、用电省和使用安全等优点,当主光源损坏或点灯时间要超过规定时间时,只需拨动开关另一个方向LED辅助光源点亮为井下工作人员提共了微光照明,同时在井下万一发生特殊情景时微光起到了救生作用。辅助光源可连续照明30小时以上。该矿灯采用锂离子电池为电源并在电池组内装有过充电、过放电、过电流、过热保护电路,延长了电池的寿命。由于矿灯的电池装在灯头内,因此结构轻巧、使用人员携带十分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2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KL4LM(A)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是以锂离子电池为电源的矿用井下携带式照明灯具,主要适用煤矿、化学矿山、金属矿、隧道工程,野外夜间作业等其它场所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照明用工具。
1.3使用环境条件与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为–5℃~+40℃;
b)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5℃时);
c)大气压力在(80~106)Kpa范围内;
1.4型号含义:
1.5产品执行标准:
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
Q/BY005-2005《KL型矿灯》
1.6产品防爆型式ExsI。
二、结构特征及工作原理:
2.1KL4LM(A)型矿灯由灯头组件、电缆、蓄电池部份(包括锂离子电池安全保护装置)等构成,灯头内设有LED光源,灯头可固定在矿用安全帽上。
2.2L4LM(A)型矿灯由电源、灯头、LED发光二极管、开关等组成基本电路,灯头上设有电路开关,可控制主灯或辅助灯的发光或熄灭,灯头上设有充电装置,采用灯头充电方式,锂电池装有短路保护装置,一旦发生短路现象,能自动切断电源可保证使用安全。
三、KL4LM(A)矿用LED灯技术参数:
序数 |
参数 |
数值 |
单位 |
备注 |
1 |
标准电压 |
3.7 |
伏特 |
|
2 |
额定容量 |
4 |
安时 |
|
3 |
点灯时间 |
≥16 |
小时 |
|
4 |
照度(主光源) |
≥1400 |
勒克斯 |
电灯开始11小时后 |
5 |
光通量 |
>30 |
LM |
|
6 |
主光源额定电流 |
0.20 |
安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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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辅助光源额定电流 |
0.11 |
安培 |
|
8 |
电池循环寿命 |
≥500 |
次循环 |
|
9 |
全灯重量 |
≤0.35 |
千克 |
|
四、产品使用、操作方法:
4、1产品使用:
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歇放电,在使用前对锂电池的检查看矿灯外观是否完好,本产品使用锂离子免维护电池,一般情况下可直接使用。对于已存放时间过长或为保险起见可按下面充电方法予以补充电后再使用。
4、2操作方法:
打开矿灯开关矿灯即可点亮,灯头开关设有有两个方向一个为主光源主要为工作上用,另一方向为辅助光源主要为备用或非工作用。
4、3充电
矿灯交到灯房后,采用本产品配套的专用充电设备进行充电,专用充电装置插头插入头灯充电插座即可进行充电,灯头内已设置自动恒流恒压充电控制器,可用传统的5V恒压型矿灯充电架进行充电,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充满后能自动停止充电。
五、故障分析及排除:
故障现象原因分析排除方法备注 灯光发暗1.电池容量不足,或超过规定点灯时间;
2.灯头或放电线路接触不良;
]3.LED和电池的寿命将终止。1.检查灯头里线路及各接头有无松动断裂、腐蚀等现象,然后采用拧紧、焊牢、除锈等措施2.按规定点灯时间使用;3.LED和电池的寿命将告终时请提前更换。 灯光闪,主光与辅助光源交替发光1.灯头内各固定螺钉有松动;2.开关触头松动或变形;3.放电回路电线时断时接或接触不良。打开灯头检查各连接部位,针对左述原因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排除。 点灯时间不够1.充电没充足;2.灯头里有微短路;3.电池已衰减。1.检查充电设备是否完好;2.打开灯头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有微短路;3.电池的寿命将告终时请提前更换。 主灯不能亮,辅助光源亮,主光与辅助光源都不能亮。1.灯头内各固定螺钉有松动;2.开关触头松动或断路;3.线路断开或电池损坏。先送到充电房用充电方式激活一下或用万用表检查电路、电池等,有损坏时更换新器件。
六、运输及贮存:
6.1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许受剧烈机械冲击,应避免受剧烈振动和摔碰,曝晒雨淋,翻滚重压。
6.2矿灯应贮存环境温度为(–5~40℃),干燥及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
6.3矿灯自生产日期起算,有效贮存期为半年。
七、开箱及检查:
7.1检查包装外箱是否完整无损箱内产品数量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
a)使用说明书1份
b)产品合格证1份
c)装箱单1份
7.2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整无损。
八、注意事项:
用户请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维护和操作,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不得任意摔打、撞击否则会影响到矿灯性能,甚至引发不安全事故的隐患。凡是违背上述规定而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敬请用户配合。
九、安全警示:
9.1缺少零部件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
9.2矿灯的维护、维修、充电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
9.3严禁摔打矿灯各部位;
9.4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或更换零部件;
9.5严禁随意改变产品结构或零部件;
9.6严禁将矿灯用于其它用途,如抽烟、放炮等;
9.7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9.8若更换保护装置,必须采用相同的型号产品;
9.9矿灯若出现故障,上井后立即维修,存在故障的矿灯不能下井使用;
9.10报废的矿灯应集中管理,由专业单位或矿灯生产单位回收处理。